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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為何不彰顯神跡奇事?

有的人或許會想,神若真的存在,為何不直接向人顯現呢?他若顯現,人不就相信了嗎?或者,天使和精靈若真的存在,神為何不讓他們顯現,以便人們相信呢?或者,神既願意人人得救,為何不彰顯他的神跡奇事,以引導人們相信並因此進入天堂呢?

 

我們當知,人有自由意願和理性。只有合乎他自由意願和理性的東西,才為他真心接受。以神跡的方式強迫人信,使人不得人信,這不合乎神的智慧。從觀察生活可知,人迫于生存壓力,可能做一些身不由己的事,說一些言不由衷的話。試想,倘若沒有外在的束縛和壓力,人的言行舉止還會一樣嗎?到了靈界,當人不再有外在的約束時,他的真心就顯露出來了。當他想起以前所做身不由己的事,所說言不由衷的話,一定會覺得好笑。由此可見,凡是違背人自由意願和理性的東西,都不為他真心接受。

 

一個人的信仰若不是內在的,不為他的理性所認同,不為他的自由意願所接受,這種信仰必是違心的、暫時的、表面的。信仰只能從內在的途徑而來,不能從外在的途徑而來。人若不在自由意願和理性的基礎上建立信仰,只因看到神跡勉為其難,這種信仰便是外在的、短暫的。所以,人當照他的理性行使他的自由,這是聖命最基本的一條法則。因為這個緣故,神的引導不是顯而易見的,而是潛移默化的,以免妨礙人的自由。

 

“神跡的性質如此,可從神在以色列面前施行神跡的結果顯而易知。他們在埃及地,繼而在紅海、曠野,特別是在誡命頒佈的西奈山,親眼目睹了如此眾多的神跡,卻依然在短短一個月內,當摩西在山頂等候時,為自己鑄了一隻金牛犢,當成領他們逃離埃及的耶和華。再者,神跡的性質也可從神後來在迦南地施行神跡的結果顯而易見,縱然目睹了那麼多神跡,他們還是一再離棄神。或者從主在他們面前施行神跡的結果也顯而易見,他們終究把主釘在了十字架上。”(《聖命》1321

 

正因為神跡妨礙人的理性和自由,所以神不以彰顯神跡的方式強迫人相信。昔日以色列人目睹了眾多的神跡,乃因為他們完全是屬血氣的人,根本不可能建立內在的信仰,無所謂妨礙他們的理性和自由。神以彰顯神跡的方式將信仰延續下來,等到主降臨以後,部分人已能從心裏領悟和認同信仰,神跡便停止了。(參《聖命》1322-3

 

“神跡對善人和惡人的影響截然不同。善人不希求神跡,且相信聖經所記載的神跡是可信的。他們若聽說有神跡發生,也淡然處之,不認為它對於證實信仰有多重要。因為他們的信念來自對聖言的理解,故而是來自主,不是來自神跡。惡人的情況卻大不相同。他們可能因看見神跡而被迫接受信仰,甚至表現得相當虔誠,然而這不過是暫時的。因為他們的惡欲隱藏於內,時而衝擊他們膚淺的信仰。為了自己的欲望能得到滿足,從中感受到快樂,他們開始懷疑神跡的真實性,終而認為那不過是人為的騙局或自然的現象,以便回到他們的欲望當中。”(《聖命》133

 

 

 

神為何不讓死人的靈顯現?

“沒有人因與死人說話而得重生,這從主所設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顯而易知。在陰間受痛苦的財主請求亞伯拉罕說:‘我祖啊,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財主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加福音1627-31)與死人說話可能導致彰顯神跡一樣的結果。就是說,人可能因此被說服,被迫暫時地敬拜神。由於這遮蔽了他的理性,同時也將他的惡欲封閉於內,等到內在的約束鬆動了,曾經被封藏於內的惡欲便隨同辱駡褻瀆爆發出來。”(《聖命》134(a)

 

“雖然如此,諸世紀以來,有不少人被允許和死人的靈說話,不過與天使說話的很少。被允許說話的時候,精靈以人熟悉的語言和人說話,通常只是只言詞組。而且蒙主允許說話的靈不會說任何妨礙人理性和自由的話,更不至於給人指教。唯獨主給人指教。人在受啟發的狀態下,主借著聖言間接給人指教。通過親身經歷,我得知這樣的事實。我與精靈和天使交流,如今已有數年。精靈從來不敢,天使也從來不求就聖言或聖言的教義告訴我什麼,更別說給我指教了。唯獨主指教我,他曾向我顯現。從那以後,他始終在我眼前顯如太陽。”(《聖命》135

 

神跡奇事也好,死人顯現也好,都不過是外在的途徑,給人造成壓力,強迫人相信,妨礙他的理性和自由。人在恐懼和壓力面前,在遭遇不幸的時候,或是精神異常、身犯惡疾等原因導致理性受損的情況下,都不能引人建立真正的信仰。人只有在合乎理性和自由的狀態下所接受的一切,才真正屬於他。一言以蔽之,這些因素不能構成信仰的起因。如若他在合乎理性和自由的狀態下已埋下信仰的種子,這些因素後來又成為信仰的助緣,則另當別論,此需深辨。還需分辨的是,人自我強迫與為外在因素強迫不同,因為自我強迫是出於自願。“舉例明之。若有人慣於欺騙,喜歡偷竊,後來良心發現,承認這些是罪,發願加以抵制。此時,人的內在與外在起了衝突。內在是願意選擇誠實,外在卻依然有欺騙的欲望。該欲望與誠實截然相對,若不加以征服,它不會給誠實讓道。而要征服惡欲,必須經過一番掙扎。等勝過惡欲以後,人的外在也變得喜歡誠實,欺騙逐漸失去它的樂趣。在諸如姦淫、報復、仇恨、咒詛、妄語等惡欲上,道理是一樣的。”(《聖命》146

 

 

神為何不顯明聖命的運行?

與之相似的問題是,聖命若無微不至,延及人思想和行為的細微處,神為何不顯明聖命的運行呢?人若清楚看到和感覺到聖命的運行,不就相信了嗎?屬血氣的人心裏說:“神在哪里?神的作為在哪里?好人不見好報,惡人反飛黃騰達,有錢有勢,為所欲為,神的公義何在?神的權柄何在?現實豈不告訴我們,人越有心計,越懂得見風使舵投機取巧,就越混得開嗎?相比人的聰明和謀略,神的智慧何在?”他們既然不信,神為何不讓他們清楚看到和感覺到聖命的運行,以促使他們相信呢?原因何在?

 

 

一、人若清楚看到和感覺到聖命的運行,就不能照他的理性行使他的自由。前面說過,人的一言一行當合乎他的理性和自由,這是聖命運行最基本的一條法則。主藉由他的法則引導眾生,人由自我主導只是表相。人對主的引導若有清楚的覺悟和感受,就不會覺得生命屬於自己,不會覺得意願、思想、言語、行為是出於自己。人便如木偶一般,喪失了他的思想和感受。

 

因為同樣的緣故,神不向人顯明將來的事,以保證他在理性和自由的狀態下行事為人。我們各有自己的理想和願望。為此我們積極運用自己的理性,以求理想和願望得到實現。我們也因此懷著對未來的憧憬和盼望。倘若我們知道明天要發生何事,知道將來自己是何模樣,我們還會有理想和願望嗎?還會積極運用自己的理性和思維嗎?還會對未來充滿盼望和期待嗎?我們必消極地等待事情發生,意志和理性都必荒廢。當然,這不是說我們不能憑理性推測將來,有時我們甚至會有某種直覺,但這些都不妨礙人的理性和自由。(參《聖命》178

 

“由於預示將來必毀壞人的根本,即人的理性和自由,因此神不向任何人預示將來。不過人可以憑理性預測將來,如此他理性思考的能力便得到了發揮。因為這個緣故,人不知他死後的果報,也不知將來他要遇見何事。否則,他不會運用理性去思考當如何造作,如何生活,以求達到某個目標,只會消極地等待事情發生。這種狀態將他的心智封閉起來,自由和理性兩大本能也就荒廢了。多數人都渴望預知將來,然而這種渴望卻是出於惡欲。信賴聖命的人去除了這種欲望,取而代之的是對主的信賴,相信主會眷顧前面的路。所以他們不求預知將來,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了聖命的運行。關於這一點,主在路加福音(路加福音1214-48)有過很多教導。

 

“這是聖命運行的一條法則,可從靈界的許多事實得到證明。多數人進入靈界以後都渴望瞭解自己的果報。他們被告知,他們的生活若是美善的,果報便是天堂;生活若是敗壞的,果報便是地獄。由於所有人(包括惡人)都懼怕地獄,他們便問當如何行如何信才能進入天堂。他們被告知,他們可以隨自己的意願而行而信,只是要知道,地獄的人不行良善,也不信真理,天堂的人才是。每個人得到的回答都是——先去搞清楚何是善,何為真理,然後,你若能,就思想真理,奉行良善。可見靈界同人間一樣,每個人都能照他的理性行使他的自由,而且他在世間如何行事為人,在靈界也將如何行事為人。每個人的生命和生活都必延續,適合他的果報在等候他,因為人的果報取決於他的生活。”(《聖命》179

 

 

 

二、人若清楚看到和感覺到聖命的運行,必攪亂和毀壞神的次序。這一點可借人體的運作來說明。人若知道大腦如何作用於神經,神經如何作用於肌肉,肌肉如何產生動作,對這一切有清楚的意識和感知,並交由他的意志來主導,他不會攪亂和毀壞整個次序嗎?或者,人若知道胃如何消化食物,五臟六腑如何吸收各自的成分,然後將生命所需的養分輸入血液,倘若他對這一切有清楚的意識和感知,並交由他的意志來控制,他不會攪亂和毀壞整個次序嗎?當人連最簡單的事都做不好,不懂得食飲有節,竟任意毀壞自己的身體,倘若讓他清楚感知並主導內部細微的事,整個次序不會被他完全攪亂嗎?鑒於此,為了避免人攪亂這一切,這些都不在他的意識之內。人只知道簡單地做出動作,卻不知道一個簡單的動作是如何由內部無數的部件共同協調完成的。其他組織器官是一樣的道理。比方說,人若知道如何安排眼睛去看,安排耳朵去聽,安排舌頭去嘗,安排皮膚去感覺,安排心臟的收縮和肺的呼吸,他不會攪亂身體運作的次序從而自我毀滅嗎?當人連身體表面的事都做不好,無法保證身體的健康,若將內部細微的事也交由他打理,結果會怎樣呢?因為這個緣故,神不向人顯明他在宇宙大身的運作,免得人因他的欲望徹底攪亂和毀壞神的次序。(參《聖命》1806-9

 

 

 

三、人若清楚看到和感覺到聖命的運行,就會要麼否認神,要麼封自己為神。“人若清楚看到聖命的運行,必要否認神,這似乎不大可能。因為他既已清楚看見,必當因此承認才對。然事實恰恰相反。因為聖命的運行絕不與人的惡欲附和,而是時刻與之較力。人生來攜帶惡性,總是往最深的地獄直奔。主時時刻刻引他出離,逐步將他引離地獄,直至到達天堂。聖命如此引導,未曾暫息。因此,人若清楚看到或感覺到神的引離,必定心生憤怒,視神為他的仇敵,因自己的惡欲而否認神。舉例明之。人因惡性總希望成為既富且貴之人。這些欲望若不受約束,他必渴望更上一層樓,直到成為至富至貴之人。他還不會以此為足,必欲高過神,掌管天堂。這種無節制的欲望深藏於人的惡性當中。聖命不在瞬間移除人的惡,惡若被瞬間移除,人無以存活。聖命只有悄然運行,於人不知不覺中逐步將他的惡移除。神允許人照他的理性和思維而行,然後藉由各種途徑,如良知、法律、道德,引他出離。”(《聖命》1831-2

 

因此,人若清楚看見聖命的運行,發現神原來如此待他,阻礙他享受自己想要的快樂,必定勃然大怒,起而反之,推開神的引導,至終否認神的存在。特別是當人發現神竟阻礙他爬到更高的位置,獲取更多的財富,甚至喪失了地位和財富時,他不會與神為敵嗎?在地位和財富的欲望上如此,在諸如淫色、妄語、欺騙、仇恨等欲望上也是如此。

 

只是我們要知道,神並不阻礙人追求地位和財富,只是引導人放棄對地位和財富的無節制的欲求,不要為地位而追求地位,不要為財富而謀取財富,只求作更大的貢獻,盡更大的作用。若能如此,他對地位和財富的愛慕就不是為自己的緣故,而是為了公眾的福利。當人將地位和財富置於服務之上,權力和金錢就是他滿足私欲的工具;若將地位和財富置於服務之下,權力和金錢就是他為公眾謀福的途徑。前者將人引向地獄,後者將人引向天堂。(參《聖命》1833-4

 

“事實如此,沒有什麼比人死後在靈界的情況更能說明問題。多數在世間享有地位財富,於養尊處優中只關心自己的人,一開始也談論神和聖命,似乎他們是由衷地相信。可如今,當他們清楚看見了聖命的運行,並由此知道自己的果報是地獄時,他們就投向地獄的魔鬼,不僅否認甚至咒駡神,終而癲狂地承認更有能力的魔鬼為神,且渴望自己也成為神,這是他們最大的欲望。

 

“人若清楚看見聖命的運行,他必反對神,否認神。因為人的快樂出於欲望,這快樂構成他的生命。當他享受生命中的快樂時,便覺得是在自由當中,因為自由與快樂是一致的。因此,他若明顯感受到神無時無刻不在引導他離開他的快樂,必定勃然大怒,視神為意欲扼殺他生命的敵人。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主沒有顯明聖命的運行,而是悄悄地給以引導,好像河流在不知不覺中牽引著船隻。這樣,人就始終覺得是自己在做主,因為人的自由和自我感是一致的。”(《聖命》185-186

 

 

 

神為何允許人活在惡中

人若還像起初受造時那樣,就不致活在惡中,甚至不知何為惡。若有人告訴他某事為惡,他必難以置信。聖經所言亞當夏娃赤身露體不覺羞恥就是象徵這種天真無邪的狀態。後來人選擇了分別善惡樹,希望“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5),表示人試圖憑意識分別善惡,智慧就喪失了,與生命樹就無份了。人不再直接明白善惡,而是要借著理性學習、思考、辨別善惡,智慧逐步墮落到知識的層面。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必定死,即象徵人性的墮落。

 

隨著人性的墮落,我欲逐漸膨脹,自私自利之心日盛,愛從面向人變成了面向己。愛面向人表現為愛人如己,甚至過於愛己,並從這種神性的愛獲得無上的快樂,正如父母為兒女、丈夫為妻子創造幸福時所感受的快樂一樣。愛面向己表現為後人先己,甚至損人利己,即使愛人,最終目的還是為己。當愛從原本面向人,視人為朋友為兄弟的愛,變成面向己,視人為奴隸為敵人的愛,嫉妒、仇恨、報復、貪戀、姦淫、欺騙等惡便大量滋生了。(參《聖命》275-276

 

人生來就攜帶各種惡性,在成長的過程中會俱各表現出來,這是人有目共睹的。人若不重生,這些惡便傳遞給下一代,不斷積累。由於惡成了人性的一部分,而且是他最覺快樂的一部分,為了不妨礙人的自由,神允許人活在惡中。因為欲望和快樂是相連的,將惡欲拿走,就是剝奪他生命的樂趣,這無異於扼殺他的生命。再者,人只有發現自己的惡,才能將惡移除。“這不是說人當作惡以便將惡顯明出來,而是說人當自省,既省察他的行為,更省察他的意念,捫心自問,如若不因懼怕法律的懲罰或臉面蒙羞,他的為人處世又會怎樣。特別是省察在他的欲念裏,有哪些惡他覺得無所謂,不認為那是罪。”(《聖命》2781

 

為了讓人有自省的能力,神賦予了人理性,使他能分別善惡,明辨是非,認清自己的意圖和欲望。而且人的思維是分層次的,好比房間有內外,樓房有上下。因為這個緣故,我們能透過在上的思維反思在下的思維,瞭解自己在想什麼,且分辨哪些念頭是善,哪些念頭是惡,如同站在樓上看明樓下的一切。人只有發現並承認自己所存的惡,才能悔而改之。否則,他必繼續享受惡欲帶給他的快樂,以惡為善,以善為惡。

 

由此可知,神允許人活在惡中,是因為人性當中的惡只有在他省察、發現並承認之後才有得到改正的可能,否則惡必封藏于內,如同惡疾隱藏於體內,未能及時被發現並得到治癒,結果便可想而知了。然而很多人並不知道,省察、發現、懺悔、去除秉性當中的惡正是信仰的根本。

 

 

 

[1] 有的人口稱自己是罪人,卻從不省察自己有哪些罪。“這種人禱告說:‘主啊,我是個罪人,全然生在罪孽之中。從頭到腳,我無一處完全,純然是惡。良善的神啊,求你恩待我,饒恕我,潔淨我,拯救我,領我走聖潔的道,行公義的路。’諸如此類的。他卻從不省察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惡。對自己的惡既一無所知,談何拒絕這些惡呢?更別說奮力移除這些惡了。認罪以後,他相信自己已得潔淨了。然事實上,他從頭到腳無一處是潔淨的。”(《聖命》278(a)1

 

【注】這些禱詞全是基督徒耳熟能詳的,因為皆取自聖經。若是從心懺悔,如此禱告自然善莫大焉。然史威登堡深知,徒有其表、口認心不行的基督徒並不少。下面的言詞則是改革宗某些信徒的論調。他們堅稱信便得救,行為無關緊要。行惡不被定罪,行善也無益於獲得救恩,因為只要信就已然得救了。

 

 

 

[2] 有的人因錯誤的信仰以為省察毫無必要,特別是那些認定信便得救,行為無關緊要的人。“這種人自言自語地說:‘我何必省察自己的善惡呢?惡行既不能定我的罪,我何必查找自己的惡呢?善行既不能使我得拯救,我何必查找自己的善呢?只要堅定地宣稱我信,我一切的罪就得潔淨得稱為義了。既稱為義了,我在神面前就是完全的。沒錯,我是有罪,但就在犯罪的同時,神將它抹除了。’諸如此類的。任何人只要睜開眼睛,誰看不出這些空洞的言詞沒有絲毫意義呢?誰不能如此想,如此說呢?”(《聖命》278(a)2

 

 

 

[3] 有的人只關心塵世的名利得失,從不思想何為惡。他們在世界摸爬滾打,追逐名利財富,貪圖玩樂享受,從不關心靈性方面的事,不探求真理,即使聽到真理,也置若罔聞。這類人正是主撒種的比喻中落在荊棘裏的種子——“撒在荊棘裏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馬太福音1322

 

天堂根據美德的不同分為無數不同的團體,地獄則按惡欲的不同分為無數不同的團體。每個人就其靈而言皆連屬某個團體,若為善,則連屬天堂的團體,若為惡,則連屬地獄的團體。尚在塵世的時候,人不瞭解這一點。然而這確是事實,否則人不能存活。人若連屬地獄的團體,只有遵循聖命運行的法則他才能出離。其中一條法則便是,人必須發現自己連屬地獄且渴望出離。因為這個緣故,人必須省察、發現、承認自己秉性中的惡,竭力悔而改之。人若不知何為惡,便談不上移除惡了。(參《聖命》278(a)6

 

“通過恐懼、神跡、與死人的靈說話或異象異夢,主可以醫治人的理性,迫使他只思想善,不思想惡。可是僅僅醫治理性只是治標,因為理性及其思想尚屬人的外在,意願及其情感才是人生命的內在。故此,僅僅醫治理性只是醫治淺表。裏面的毒性因未得釋放,便不斷蔓延,直至感染全身。所當醫治的是人的意願,不是靠理性進入意願(因為這不可能),而是靠理性的教育和激勵。僅僅醫治理性,好比給屍體塗上香油香料。香料很快沾染屍體的腐臭,以致人不敢靠近。人的惡欲若被抑制於內,真理在理性當中也必受到玷污。神允許人思想惡,甚至起心作惡,為要藉社會、道德及靈性的法則來移除惡。當我們想到某樣惡有違公平公義,有違端莊體面,與良善真理相悖,與生命的平安、喜樂和福分相悖時,惡就被移除了。主通過這三種途徑來醫治人的欲望,雖然一開始是借著恐懼,後面卻是借著愛。”(《聖命》282-283

 

 

 

善惡報應、戰爭和平、信仰狀況等現實問題

前文已就神預定人上天堂,為何很多人走進了地獄,神為何不直接向人顯現或彰顯神跡奇事,為何不讓天使或死人的靈顯現,為何不顯明聖命的運行,為何允許人活在惡中等問題作了扼要的論述。所有問題背後有一個共同的至為基本的法則,就是人當照他的理性行使他的自由。一位全善全能之神所創造和治理的宇宙不顯得完美,根本原因在於人濫用了神賦予他的理性和自由。人若接受這個基本的法則,很多疑惑自然可以排解。下文則從史威登堡羅列的問題中,選取善惡報應、戰爭和平、信仰狀況等現實問題作進一步的闡述。

 

 

 

一、神為何允許不虔的惡人平步青雲,有財有勢,生活奢侈,虔誠的善人反一貧如洗,受人輕視?這不能不讓人懷疑神的智慧和公正!聖命若無微不至,虔誠的善人應該興旺發達,事事順心,不虔的惡人應該受到懲罰,忍受貧窮,受人輕視才對。

 

人之所以這樣想,是因為他們把地位和財富視為最大的快樂,有人甚至視其為唯一的快樂。獲得地位和財富,他們就興奮快樂,反之就傷心失落。可是地位的高低,財富的多寡,真的那麼重要嗎?它們真的存在,抑或只是人的妄想?享有地位和財富的人真比沒有地位和財富的人更快樂更幸福嗎?當人取得高位,甚至成了帝王將相,一段時間過後,地位對他們來說還有那麼重要,還能給他們帶來那麼多快樂嗎?

 

“一個享有崇高地位的人,比地位較低甚至毫無地位的農夫和下人,活得更加快樂嗎?只要事事順暢,又知足常樂,後者完全可以比前者更快樂。還有誰比自私自利的人更心無寧日,更容易惱怒呢?每當他們沒有受到恭敬,虛榮心沒有獲得滿足,或是事情進展不順,未能得償所願時,他們豈不是心神不寧,滿懷怨恨嗎?這樣,地位若不能發揮職能或作用,不就只是人的妄想嗎?此妄想只存於人的意識當中,以為紅塵是一切,而永恆什麼也不是。

 

“下面我解釋神為何允許惡人獲得地位和財富。和虔誠的善人一樣,不虔的惡人也可以發揮作用。他們甚至有更大的熱情,因為在發揮作用時,他們所考慮的是自己,獲得榮譽是他們的目的。因此,他們的虛榮心大也好,小也罷,為了獲得榮譽,心裏總是燃燒著發揮作用的欲望。虔誠的善人往往缺乏這種熱情,除非也是出於虛榮之心。這樣,神就引導這些有地位的人,使他們為自己名譽的緣故,為社會,為國家,為自己的社區和城市,為身邊的同胞和鄰居,發揮作用。對於這類人,主是如此運行他的聖命,因為主的國乃是作用之國。在很少有人純心為人民服務的地方,主就將自我崇拜的人提到高位,使他們為個人私欲的緣故替公眾謀福。”(《聖命》2502-3

 

在靈界,史威登堡清楚地看到,當今時代,私欲主宰著人的心。表面看來,很多身在官位的人為人民的福祉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其實在心裏,他們所考慮的自己的名譽和利益,為的是個人的欲望和目的。“我被告知,幾乎所有從塵世進入靈界的人,所想的都是成為高高在上的人物,擁有盡可能多的財富,極少人心系大眾的利益,根本不知道有公共利益這回事。他們以公共利益為幌子,追求滿足自己的欲望。”(《靈界日記》3711

 

“打著燈籠找一找,看當今世界有多少渴望地位的人不愛慕虛榮,不貪圖財利。一千個人中,你找不到五十個愛神的人;而愛神的人中,又只有少數是希求地位的。既然愛神的人如此之少,愛慕虛榮貪圖財利的人又如此之多,況且這多數人為了自己的欲望比愛神的人更能發揮作用,那麼,誰能以惡人比善人更為富貴的表相來否認主的聖命呢?”(《聖命》2504

 

對於愛神的人少,愛慕虛榮貪圖財利的人多,主曾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713-14)通往天堂的門窄,不是說天堂的門難進,而是說選擇這扇門的人少。引向地獄的路寬,不是說地獄的路是康莊大道,而是說選擇這條路的人多。

 

 

 

二、神為何允許戰爭發生,導致血流成河,生靈塗炭?根本原因還是人有照他理性行使他欲望的自由。自從人性墮落以後,人的私欲不斷膨脹,意欲高人一等,直至成為至高,意欲獲取財富,直至擁有所有人的財富。人的秉性變得如此,神依然保全他的自由,因為他的生命和快樂在此。另外,神若將人的惡欲封閉於內,人無以知道自己是惡,更無法省察、承認直到厭離惡。惡被封藏于內,如同隱而未現的惡疾,終必導致死亡。“因為人生來好比一個小地獄,時刻與天堂產生衝突。沒有人能得主拯救,除非他發現自己身在地獄,並希望獲得解脫。神若不允許惡存在,救恩便不可能成就。正為這個緣故,世上總有大大小小的衝突,小到人與人的摩擦,大到國與國的戰爭。所不同的是,小的衝突由社會法約束,大的衝突由國際法約束。無論大小,它們都意圖突破各自法律的約束。”(《聖命》2512

 

史威登堡指出,神允許戰爭發生,很多原因依然封藏在神智慧的寶庫中。部分已向他指明,其中一點是:世間所有的戰爭都是靈界某種狀態的反映。聖經所記載的及今日所發生的一切戰爭,莫不如此。聖經記載以色列民曾與周圍各個國家發生衝突,如亞摩利人、亞捫人、摩押人、非利士人、敘利亞人、埃及人、迦勒底人、亞述人。每當以色列偏離信仰,陷入那些國家所象徵的惡時,他們就受到相應國家的侵略。因為聖經的語言是象徵性的,每個與以色列發生戰爭的國家都象徵某種惡。世間的狀況暗示人類精神層面的狀況,也就反映靈界的狀況。(參《聖命》2513-4

 

【注】“每個與以色列發生戰爭的國家都象徵某種惡”,非為抬高以色列,而貶低以色列周圍的民族。史威登堡從靈界得知,神之所以吩咐以色列的先祖亞伯拉罕進迦南,並將迦南應許給他們為業,是因為迦南曾是古教會興盛之地。古教會時期的人通達對應學,迦南的每個地名,包括城鎮、河流、曠野、山地等等,以及每個民族所得的名,皆有特定的象徵意義。每個人皆有與眾不同的秉性,每個民族也有與眾不同的秉性,反映於相上,便有面貌特徵的不同。通達何性顯何相,何相寓何性,乃是古教會之能事。遠古教會能即相會性,具足智慧。古教會通達對應學,尚有悟性。後來人完全不知對應為何物,連知識也蕩然無存。神吩咐亞伯拉罕進迦南,為要藉以色列將聖言不斷傳承,因為迦南地名俱含靈義。

 

 

 

“屬靈人能看出,主的聖命在主導世間的戰爭。但屬血氣的人不能,只有在慶祝勝利時,他或許會屈膝感謝神,或者在戰前稍稍禱告神。等他回到自我的狀態中,他要麼將勝利歸於將軍的謀略,要麼歸於某些難以逆料的偶發事件。因為偶然,戰爭取得了勝利。前面說過,所謂的‘運氣’其實是聖命在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的體現。你若承認聖命存在於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上,自必承認它更存在於戰爭這等大事上。人們通常將導致戰爭出現決定性局面的事件稱為運氣,其實這是出於主的聖命。將軍的計策和謀略也出於聖命,雖然他們始終將這一切歸於自己的深謀遠慮。倘若願意,他們可以這樣做,因為他們有承認或否認聖命,承認或否認神的自由。只是要知道,他們的計策和謀略無一絲一毫真出於自己,而是或從天堂或從地獄流入的。出於地獄,是神的允許;出於天堂,則是神的美意。”(《聖命》2515-6

 

 

 

三、為何人類的信仰千差萬別,莫衷一是?有人心想,若真存在一位神,為何人間的信仰林林總總,各各自認殊勝,是己非人呢?站在某些基督徒(認基督教為唯一正教的基督徒)的立場,神為何允許多種宗教並存?為何有的人對神一無所知?為何伊斯蘭教為那麼多人所信仰?為何猶太教依然留存?為何允許那麼多人接受錯誤的信仰,任憑他們走向地獄?

 

有這些疑惑,由此懷疑聖命的,只是那些認自己的宗教為唯一正教的人。若能透過形式看到實質,多種信仰並存並不是問題。因為他懂得,神安排世間有多種形式的信仰,以適合各種秉性的人。信仰的表現形式和表達方式雖有差別,內在實質卻能相通,皆承認神明、永恆、死後生命的存在,承認人當照真善美的要求行事為人。一切按自己信仰原則生活的人,都于天堂有份。

 

在《靈界日記》中,史威登堡講述了如下經歷:一些伊斯蘭信徒聽說了耶穌的事蹟以後,希望加入基督教。他們被告知,他們不妨保留自己的信仰,只要照《可蘭經》的教義,視耶穌為最大的先知、神的兒子、最有智慧的人即可。因為他們難從心裏承認耶穌的神性,從小吸收的觀念不是瞬間可以扭轉的。他們只要以良善、真誠、正直的心生活就夠了,按自己的信仰同樣能獲得屬於他們的快樂。(參《靈界日記》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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