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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非基督徒

基督徒普遍認為,教外的非基督徒不能得救。因為他們沒有聖經,不認識主,而離開主便沒有救恩。然而,單單從一個事實——主的愛普及每一個人——他們該知道非基督徒也能得救。他們生而為人,與基督徒一樣。事實上,基督徒只是少數。他們不認識主,錯不在他們。任何理性的人皆能看出,沒有人是為地獄而生。主就是愛,他樂意拯救每一個人。為此,他預備多種形式的信仰,藉以認識神的存在,過一種內在的生活。照個人的信仰原則生活,即是內在的生活,因為遵循信仰的原則即是尊崇神;若尊崇神,我們便摒棄世俗的虛有其表的生活。(參《天堂與地獄318

【注】言非基督徒沒有聖經,當指史威登堡時代的情況。讀史威登堡的著作,必發現他對基督徒的教義和生活有不少批評。這是基於靈界事實,非為個人偏見。對教義的指正也好,對生活的批評也好,放入史威登堡當時的年代才不致產生誤解。另外,史威登堡對其他信仰和非基督徒的論述是基於歐洲基督教界的背景(如言基督教比其他任何宗教更要求仁愛和慈悲),非為對其他宗教和非基督徒的貶低。事實上,史威登堡常言非基督徒在生活上往往勝於基督徒。

 

人若知道什麼是天堂,必知道非基督徒也能得救,和基督徒一樣。因為天堂在人心裏,心有天堂的人便歸入天堂。心中的天堂乃是認識神,樂意為神所引導。凡信仰皆承認神靈的存在,不相信神靈存在的信仰算不上信仰。任何信仰皆注重敬拜神,注重如何敬拜神以求得神悅納。我們本著這種思想,本著這種心願,就得蒙主的引導。

非基督徒也像基督徒一樣過道德的生活,事實上,許多非基督徒的行為甚至勝過基督徒。粗而言之,道德的生活可分兩種,一種以神為念,一種以人為念,或言一種以信仰為標準,一種以社會為標準。兩者外表相似,實質卻迥然不同。一種使人得救,一種不然。道德的生活,若以信仰為標準,以真善美為念,便是靈性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蒙神的引導。若以世俗為標準,以名利得失為念,便是受個人的私欲所牽引。

舉例言之。我們若避免損害於人,因為這有悖信仰,我們如此行,乃出於靈性的生命。反之,我們若避免損害於人,只因害怕法律的懲罰,或因顧及自己的名聲和利益,我們如此行,不過是受私欲的牽引。前者是真正道德的生活,後面是表面道德的生活。過真正道德的生活,天堂便在我們心裏降臨。(參《天堂與地獄319

史威登堡指出,多年的靈界經歷證實,基督徒也好,非基督徒也罷,今天的人已不如古人那樣充滿智慧。但是,心地善良的人,縱然頭腦簡單,在來世他們也能獲得智慧,因為良善的心樂意接受指教。

“一次,我讀《士師記》十七至十八章,論到米迦的神像和利未人祭司被但人竊走的故事。有一位非基督徒,生前曾敬拜偶像。他聚精會神地聆聽,聽到米迦的神像被但人盜走時,他痛心疾首,頭腦一片空白。我感覺到他的痛苦和他天真無邪的性情。在場有幾位基督徒,看到一個拜偶像的人竟有如此悲憫的心腸和天真無邪的性情,都感到吃驚。

“一些善靈上前安慰他,指示他不當敬拜偶像,他本該明白這一點,因為他也是人。他的思想應該越過偶像看到神,看到天地的創造者和治理者。當他聽了這些話,我感覺到他心裏深深的崇敬之情,比我從基督徒當中所感受到的要聖潔得多。我由此看出,今日的非基督徒比基督徒更容易進入天堂,正如主的話說:‘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裏坐席。只是有在後的將要在前,有在前的將要在後。’(路加福音132930)因有慈悲的心腸和天真無邪的性情,他能吸收一切信仰的真理,而且是以渴慕的心接受真理。此後,該非基督徒被接入天使當中。(《天堂與地獄》324

史威登堡還講述過一個與中國人有關的靈界經歷。一日清晨,他聽到遠處傳來合唱的聲音。從現出的特徵,他判斷是中國人。

“他們渴望接近我,走近以後,他們說希望與我獨處,和我交流思想。他們被告知,我們無以獨處,要求獨處對別人是一種冒犯,因為他們只是客人。當他們發現自己或許冒犯了他人,將他人之物稱為己有時(因為在來世,我們的思想是相通的),心情隨即變了。我感覺到他們心中的不安和愧疚,其中夾雜著誠實人的其他情緒特徵。他們慈悲的心腸由此可見一斑。

“不久之後,我與他們交談,最後提到了主。當我稱主為‘基督’時,我感到一種抵觸情緒。原來,在人間他們發現基督徒過著敗壞的生活,缺乏慈悲的心腸,還不如他們。後來,當我稱主為‘主’的時候,他們卻深受感染。天使告訴他們,其實基督教比其他任何宗教更要求仁愛和慈悲,只可惜奉此標準而行的人並不多。

“一些非基督徒生前曾聽說基督徒過著腐朽的生活——姦淫、仇恨、爭吵、酗酒,等等——這些惡行他們尚且禁戒不做,因為與信仰相悖。由此緣故,在來世,他們對是否接受基督教的真諦猶豫不決。天使告訴他們,基督教的教義和信仰其實十分高尚,只可惜基督徒不如非基督徒那樣奉行自己的信仰。當他們瞭解了事實真相,就欣然接受基督教的真諦,尊主為聖。不過這需要一定的時間。” (《天堂與地獄》325

 

天堂的孩子

在基督教內,夭折的孩子能否上天堂是一個眾說紛紜的話題。有說他尚未有信仰,原罪尚未得到赦免,所以不能;有說他尚未聽信福音,不合乎“信而受洗就必得救”的原則,所以不能;有說父母若是基督徒便能,否則不能;有說他雖然尚未有信仰,但也沒有表現不信,所以當屬有可能;有說神就是愛,他曾說:“在尼尼微城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我豈能不愛惜呢?”耶穌曾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可見能。

“一些人認為,唯有教會的孩子才能上天堂,因為他們受了洗,借著洗禮歸入了教會的信仰。他們卻不知道,沒有人是憑洗禮進入天堂或接受信仰;洗禮不過是我們應當重生的記號和提醒。基督徒能夠重生,是因為聖經蘊含神的真理;真理使重生成為可能。通過聖經,我們認識主;他是我們重生的本源。

“所以,但願大家明白,每個夭折的孩子,不論是否生在教會之內,也不論父母是否虔誠,都為主所接收,在天堂成長,按神的安排受教。他們充滿渴慕美善的心,由此得以明白真理。隨著悟性和智慧的不斷完善,他們被引入天堂,成為天使。任何有理性的人,必知道沒有人是為地獄而生。相反,每個人都是為天堂而生。我們若到了地獄,錯在自己;但孩子還不能承擔任何責任。”(《天堂與地獄》329

夭折的孩子進入靈界時依然是孩子:有孩子般的頭腦,有孩子般天真無邪的性情,像孩子般嬌弱。成長為天使的過程,才剛剛開始。事實上,每個剛剛離世的人將延續生前的生命光景:嬰孩是嬰孩的光景,兒童是兒童的光景,青年是青年的光景,成年是成年的光景;不過這種光景終要發生變化。孩子的光景比成人要好得多,因為他們尚處在天真無邪的階段,惡性尚未因實行而在心裏紮根。天真無邪的性情是屬天種子生長的土壤,因為它是受納真理和美善的容器。(參《天堂與地獄》330

孩子在天堂的狀態比在塵世要好得多,因為他們沒有披上塵體,而是天使那樣的靈體。塵體生來是沉重的,其主要的知覺和反應都來自外在塵世,而非內在靈界。所以世上的孩子得通過練習學會走路、說話、行事,甚至視覺、聽覺等功能也是在不斷運用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天堂的孩子卻不同,因為他們是靈體,言行舉止直接受內在靈性的驅動。無需練習,他們就會走路,甚至說話,雖然一開始只是籠統的情感流露,尚不能有條有理地表達他的思想觀念。但這個過程是迅速的,因為他們外在的言行舉止與內在的思想情感是和諧一致的。(參《天堂與地獄》331

當孩子在靈界蘇醒以後,他們被帶到天堂,交給生前曾特別喜歡孩子同時也敬愛神的女天使撫育。她們在世時曾以溫柔的母愛疼愛所有孩子,所以她們將這些孩子視為己出。孩子也喜歡她們,就像是自己的母親。按照母愛的程度,她們能撫育盡可能多的孩子。(《天堂與地獄》332

許多人以為進入天堂的孩子將保持孩子的模樣。他們不知道何為天使。教堂的壁畫給他們造成這種觀念,然事實並非如此。聰明和智慧構成天使,而孩子還不具備這些素質。孩子雖在天使當中長大,但他們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天使。只有在不斷吸收靈性營養,獲得聰明智慧以後,他們才成為天使。另外我們要知道,在天堂長大的孩子將永遠保持在青春年華。(參《天堂與地獄》340)那麼,在天堂長大的孩子是否完全聖潔,毫無瑕疵呢?

“我曾與天使談論天堂的孩子,想知道他們能否遠離罪惡的轄制,畢竟他們不同于成年人,沒有在實際生活中行出惡來。我被告知,他們同樣染有惡性,甚至全然是惡。只是主將他們保守在美善的品性當中,脫離惡的轄制,和其他天使一樣,以致在他們眼中,仿佛是依自己活在美善之中。為了避免他們在天堂長大以後對自己抱有錯誤的認知,以為美善的品性屬於自己,而非來自主,主不時讓他們回到自己的惡性之中,直到他們瞭解、承認、信服事實的真相。

“有一個在世夭折在天堂長大的孩子,對自己就抱有這種錯誤的認知。他曾是王子。主讓他回到自己的惡性當中。從他生命透出的氣息,我覺出他有一種主宰別人的欲望,而且視淫亂為無可厚非之事。這些都是從他父母所繼承的惡性。等他認清了自己的秉性,又被納入從前所在的天使群當中。

“在來世,沒有人會因所繼承的惡受到懲罰,因為這原本不屬於我們,不是我們的錯。只有自己在實際生活中所行的惡才屬於我們,並要因此受到懲罰。讓長大的孩子回到與生俱來的惡性當中,不是要懲罰他們,而是要他們認清自己全然是惡的秉性。他們從地獄的光景被帶到天堂,完全是主的恩典。如今他們享受天堂的福氣,不是自己配得,而是主的恩賜。這就避免他們自視過高,輕看別人。因為這與信仰的真諦,與天堂彼此相愛的福氣是背道而馳的。”(《天堂與地獄》342

天堂的教育與地上的教育截然不同,因為生命觀價值觀有天壤之別。史威登堡講述了他的經歷。“有幾次,我與一群孩子在一起。他們還不會說話,只發出一種嬌嫩的、不成形的聲音。有趣的是,與我同在的靈情不自禁地想逗他們說話。這是他們的天性。但我注意到,孩子們每次都表示抗拒,不願和他們那樣說話。我時常感覺到孩子們拒絕抵抗的情緒。要是他們會說話,所說的也不過是——‘不是那樣的’。我被告知,這是對孩子的一種試驗,使他們習慣於抗拒錯誤邪惡的事物,在思想、言語、行為上有自己的主見,不盲從,單單順從主的引導。(《天堂與地獄》343

另有一次,“在一座大城市的街道上,我看到一群男孩在打架。周圍聚集了不少人,正饒有興致的圍觀。我得知孩子的父母也在當中,給自己的孩子加油打氣。透過我眼睛看到這情景的善靈和天使不忍直觀。我感覺到他們的震驚,特別是孩子的父母竟鼓勵他們的行為。他們說這樣做,將在孩子尚年幼的時候即扼殺從主所受彼此相愛、天真無邪的性情,把他們引入仇恨和報復的泥淖,從而將自己的孩子關在天堂的門外,因為天堂是彼此相愛的地方。願每位真為自己兒女著想的父母,都引以為戒。”(《天堂與地獄》344

 

下地獄是人自己的選擇

一些人以為神會因人的罪而撇棄他,詛咒他,懲罰他,將他投入地獄,使他受永遠的痛苦,因為聖經是這樣說的。理性的人卻不這麼認為,因為他相信神即是愛,即是善,即是慈悲。一位滿懷仁愛、良善、慈悲的神不可能將人撇棄,或加以咒詛,施予懲罰,更不可能將人投入地獄,使他受永遠的痛苦。舊約聖經似乎給人這樣的印象,只因聖經是照當時普遍的領受能力而寫的。理性的人還看出,善與惡是截然相對的,正如天堂與地獄截然相對。從主流入我們的無非是善,從地獄流入我們的無非是惡。所以,主無時無刻不引我們離惡向善,而地獄無時無刻不拉我們離善向惡。(參《天堂與地獄》545

無論善人惡人,主的流入皆全然是善,無有分別。“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所不同的是,主時時刻刻引惡人出離惡,而對善人,主時時刻刻引他向善。有此差別,原因不在主,而在人。主的愛與慧顯為靈界的太陽;靈界的光是聖慧,靈界的熱是聖愛。邪惡與假道如同烏雲,阻擋光與熱的透入。戀慕惡欲喜歡假道的人將自己緊緊包裹起來,使得太陽的光與熱難以透入。由此可見,主與每個人同在,無有分別,只是各人接受主的情況不同。離惡向善之人吸收愛與慧的流入,棄善從惡之人阻擋愛與慧的流入。他們既拒絕神的愛與慧,那麼歸入地獄便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參《天堂與地獄》549

“我需要解釋這是如何發生的。當我們進入靈界以後,首先會有天使來接收我們,給我們提供一切幫助,也就主、天堂、天使的生活等關乎良善和真理的問題給予指示。倘若我們生前聽過這些道理,且從心裏表示了拒絕,那麼經過一些交往,我們必希圖離開天使。天使注意到這一點,便會離開。經過與各種各樣的人交往,我們最終與沾染相同惡習的人混在一起。這樣我們便背離了主,趨向了我們生前即已聯屬的地獄;住在那裏的是沾染相同惡欲的人。

“由此可見,主無時無刻不藉天使及天堂的靈流將我們每一個人引向他,只是深陷惡欲的人極力反抗,將自己與主隔開。他們為惡欲所牽制,即是被地獄所牽制。惡如一條繩索,將他們緊緊拉住。他們既戀慕惡,願意為惡所牽制,那麼歸入地獄便是他們自己的選擇。這在世人看來是難以置信的,因常人皆以神將惡人打入了地獄。那些因惡欲中燒迫切往地獄直奔的人,仿佛是倒身跳入的,以致在地獄外的人看來,他們仿佛是被神打入了地獄。其實,他們是因惡欲自願投入了地獄。

“現在我們明白了,主不將任何人投入地獄。投入地獄是我們自己的選擇,在塵世如此,進入靈界以後也是如此。” (《天堂與地獄》548

惡既是自己的選擇,罰自然也是咎由自取。不是神要懲罰人,是人自取懲罰。“在精靈界,惡靈時而受到嚴厲的懲罰,以威脅他們休要作惡。這似乎也是來自主,其實它是來自惡本身。因為惡與罰緊緊相連,不可分割。地獄惡靈最大的欲望莫過於給人以痛苦和折磨,凡是不受主保守的人,他們必加以傷害,施以懲罰。人在作惡時,他心裏的惡欲推開了主的保護,惡靈便乘隙加以攻擊和虐待。在某種程度上,這可從世間作惡之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來說明。法律厘定何罪當受何判,凡犯罪之人當接受相應的懲罰。所不同的是,人的惡行在塵世可以隱藏,在靈界卻不能。我們由此斷定,主不傷害任何人。塵世的情況與之相似。國王、法官、法律無需為懲罰負責,因為他們在罪犯的惡行上沒有責任。” (《天堂與地獄》550

 

何為地獄之火?

熱源有二,一為靈界的太陽,一為塵世的太陽。靈界的太陽是神性所發的光輝和溫暖,其光輝於本質上是慧,其溫暖於本質上是愛。塵世的太陽無非是火。愛與火有對應關係。靈界的太陽先影響靈體,進而作用於塵身。當我們充滿愛的時候,身體也充滿溫暖,或者當我們充滿欲的時候,身體也變得躁動不安。這是靈界太陽影響靈體進而影響塵身的明證。塵世的太陽先影響塵身,進而反作用於靈體,因為靈體與塵身有對應關係。氣候可以影響人的情緒情欲,即是塵世太陽影響塵身進而影響靈體的明證。春回大地的時候,植物發芽生長,動物發情交配,這也是靈界之火(愛)與塵世之火對應關係的明證。(參《天堂與地獄》567

地獄之火(欲)與天堂之火(愛)來源相同,也是源自天堂的太陽。或者說,地獄的人與天堂的人同樣以神的愛與慧為生命之源。所不同的是,地獄的人在接收神的愛與慧時將其扭曲為欲與狂。這可以從塵世的現象得到說明。同樣的光,照在不同的物體上顯出的色彩不同,有的光彩奪目,有的五彩斑斕,有的單調,有的黯淡。同樣的光與熱,作用在不同植物上結出的果實不同,有的甜,有的澀,有的可入藥,有的卻含毒。源頭相同,只因受體性狀不同,果效便不同。(參《天堂與地獄》569

天堂之火是天堂之愛的象徵,地獄之火是地獄之欲的象徵。所謂象徵,即性與相的對應關係。有何性便顯何相。性相不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用“火”來描述一個人的性格、脾氣、愛好、欲望。例如,我們說一個人怒火中燒、欲火焚身、火冒三丈、心急火燎、煽風點火、火上澆油、玩火自焚,等等。“地獄之火”意指一切邪惡的欲望,包括嫉妒、爭競、仇恨、報復、淫欲,諸如此類的。這種象徵性的說法在聖經到處可見,例如:

[1] 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瑪拉基書41

[2] 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裏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昏暗了。(啟示錄92

[3] 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他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啟示錄149-11

[4]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啟示錄218

[5] 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馬太福音310

[6]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1341-42

[7]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路加福音1622-24

這些描述都是象徵性的。火爐、火坑、火湖、火焰都是表相,與惡人的惡性相應。神發憤怒,神行審判,被神投入地獄也都是表像,其實是惡人自己的選擇。就地獄及地獄永遠不滅的火而言,史威登堡在書中主要說明了以下幾點:其一,地獄是實際存在的,正如惡實際存在;其二,主不將任何人投入地獄,天堂或地獄都是人自己的選擇;其三,主不懲罰任何人,是人自取懲罰;其四,地獄之火象徵地獄之人的惡欲。

地獄之火既象徵惡人心中的惡欲,當地獄之門被打開的時候,便有煙氣和烈焰冒出來,正如約翰在異象中看到的一樣(啟示錄92)。當地獄之門重新封上時,煙與火雖消失不見了,裏面卻在熊熊燃燒,因為它冒著熱氣,有時像火災過後從廢墟中冒出的熱氣,有時像火爐所冒出的熱氣,有時像熱水浴所冒出的熱氣。“只是我們要知道,地獄之人實非身在火中焚燒。火只是表相。他們也沒有被火焚燒的痛楚,所感受的只是在世間已熟悉的欲火。顯現烈火燃燒之相是出於對應,因為欲與火對應。不僅如此,靈界所現的一切相都是出於對應。”(《天堂與地獄》571

然而,當天堂的溫暖流入時,地獄的熱火就變為酷寒。地獄的人便凍得發抖,痛入骨髓。因為天堂的溫暖是神聖的愛,地獄的邪情惡欲與之截然相對。當天堂的溫暖流入時,惡人生命的火焰好像被撲滅了,於是便感到寒冷和痛苦。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常見,只在地獄發生騷亂即將失去控制時才會發生。(參《天堂與地獄》572

地獄之火既意指一切邪惡的欲望,便同時意味著地獄的種種痛苦。因為地獄的人皆充滿嫉妒、爭競、敵對、仇恨、報復、憤怒、殘忍的心理,以彼此傷害折磨為念,這是他們最大的欲望和樂趣。在一個沒有外在約束的地方,沒有所謂法律的懲罰,沒有所謂的名利得失,但求有機會有能力,他們就彼此攻擊傷害。強者將弱者置於自己的統治之下,殘忍地折磨那些不願服從的人,以此為樂。所有地獄的團體都是這樣,每個人皆懷有仇恨惡毒的心理。惡欲得到滿足,這是他們所追求的快樂。(參《天堂與地獄》573

“前面我已經解釋,惡靈是自願投入地獄。現在我需要簡要說明,地獄既是痛苦之地,惡靈何以依然選擇地獄作為歸宿。情況是這樣。每個地獄皆發出一種迷縛其中惡靈的欲望之氣。當為相同惡欲所迷之人感受到這種氣息,他們的心就受到觸動,並感到由衷的快樂,因為欲與樂是不可分割的。凡是合乎我們欲望的,對我們來說都是快樂的。他們尚不知道地獄是充滿痛苦之地,即便知道,也依然受到它的牽引。在靈界,我們皆難以抗拒自己的衝動,因為衝動源自欲望,欲望源自意圖,意圖源自本性。在那裏,我們的行為皆基於自己的本性。

“當精靈自願進到自己的地獄以後,一開始會受到熱情的歡迎,以致他以為找到了自己的知己好友。然好景不長。地獄的人正窺探他的性情,揣摩他有多精明多強幹。窺探完以後,各種各樣的攻擊就開始了,而且越來越嚴酷,越來越強烈。強烈的程度是隨著沉入地獄的深度而增加的,因為地獄越深,那兒的靈越兇惡。完成攻擊以後,兇惡之靈開始折磨新來的靈,直到他俯首貼耳,甘為奴隸。

“由於地獄的靈皆希望成為至高者,心裏燃燒著仇恨,新的攻擊便不斷發生,反叛騷亂也就此起彼伏,場景也隨之輪番更換。淪為奴隸的人得到釋放,擁護新的魔鬼作為頭目,不願屈從的人受到各種各樣的折磨。如此反復,無休無止。地獄的火就意味著這種痛苦的折磨。” (《天堂與地獄》574

綜而言之,惡人是自願投入地獄,自我招受懲罰。他們不知道惡必招來罰,感來苦。即便知道,也難逃惡欲的誘惑。地獄的人各各燃燒著邪惡的欲望,彼此傷害和虐待。但是我們要知道,地獄也在主的掌管之中。地獄的次序看似混亂,卻始終在主的控制當中。惡人受到彼此的懲罰,也有一定的限度。“關於地獄的各種懲罰和熬煉,天堂曾有一次討論。有一位堅信,地獄的懲罰將持續到永遠。惡人得經受無休無止的痛苦,更談不上獲主拯救,出離地獄。他被告知,靈界的懲罰自有它的目的,毫無目的的懲罰是不可想像的。懲罰和痛苦是為了使惡人受到熬煉,以求他能參與某個善的團體。主的旨意無非是善。神的智慧也以善為目的。所以,靈魂毫無目的地忍受永遠的痛苦,這有悖神的智慧,有悖神本身。”(《靈界日記》2826)“切莫以為主願意任何人受罰,更不用說無休無止的懲罰。懲罰是為了改正,因為凡出於主的必善,皆以善為目的,而永遠的懲罰不可能達到這樣的目的。”(《靈界日記》3489

由此可知,懲罰雖非來自神,然而它既蒙神允許,自有神的美意,非毫無目的。地獄的場景雖不斷更換,無休無止,各人受罰卻非無休無止。懲罰既是為了受罰的惡人有所覺悟,也是為了保證靈界良好的次序,完全是出於善的目的。因為這個緣故,惡人受罰時,通常有天使同在。“惡人受罰時,總有天使與他同在,以緩解他的痛苦。但天使不能免除他的罰與苦,因為在來世,萬事萬物之間存在一種平衡,使得惡必招來罰。倘若不通過罰來消除惡,惡人只有永遠被禁閉在地獄中。否則的話,他們必擾害善人的團體,攪亂主所建立的以確保宇宙安定的次序。”(《天堂的奧秘》967) 此話說明,罰與苦也是教育的手段。若非通過罰與苦來限制惡,惡人只有永遠被禁閉在地獄中。換言之,罰與苦也是拯救的手段,以期惡人終有脫離地獄之期。“經由多個時代的痛苦熬煉,他們的欲望終於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熄滅。此時,他們時而被提至精靈界,以便起到某些卑劣的作用。他們看起來毫無生氣,生命似乎沒有任何快樂可言。”(《靈界日記》4471

 

聲名鵲起

史威登堡一直匿名發表他的神學著作,只有極少數人知道他已多年同時活躍在生前和死後兩個世界。直到1759年,瑞典的一場大火使他聲名鵲起,許多人開始接觸他非比尋常的神學著作,其中特別是《天堂與地獄》。1759719,週六,從英國返回的史威登堡抵達斯德哥爾摩三百英里外的瑞典西岸港口哥德堡。當地富商威廉(William Castel)邀請他到家裏作客,同席的還有另外十五位貴賓。傍晚六時左右,史威登堡突然起身,獨自退到花園,回來時臉色蒼白,局促不安。眾人不解,爭相詢問。他說斯德哥爾摩發生了一場大火,正迅速蔓延。坐立不安的他不時出到花園。他說一位朋友的房子已化為灰燼,自己的房子也岌岌可危。八點,當他再一次從花園進來時,終於轉憂為安,歎息著說:“感謝神!大火總算熄滅了,離我家僅咫尺之遙了。”

賓客們開始忐忑不安,因為他們有的人或其親友就住在斯德哥爾摩。當晚,這事報告了省長。周日早晨,省長召請史威登堡,詢問有關火災的情況。史威登堡便詳細報告了火災發生、蔓延直至熄滅的情形。當天,消息在哥德堡傳開了,引起了不小的騷動,相關的人為斯德哥爾摩的親友擔心,畢竟連省長都認為此事值得關注。週一傍晚,終於從斯德哥爾摩傳來了準確的消息。貿易部在火災肆虐時派出的信差到達了哥德堡,信中所描述的情形與兩天前史威登堡所說的完全一致。週四,皇家信使到達省長府,帶來了火災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消息。

史威登堡的奇能異事傳到首都斯德哥爾摩時,公眾燃起了強烈的好奇心。人們知道史威登堡是著名的科學家、哲學家,備受尊敬的貴族,皇家礦務局顧問,可誰會想到他竟有這等異能!好奇歸好奇,人們尚不知道他是《天堂的奧秘》及《天堂與地獄》的作者,還沒有把遙見火災與那些書中提到的靈界經歷聯繫起來,至少當前還沒有資料證明這一點。

是年冬,有一本《天堂與地獄》出現在斯德哥爾摩。邦德爵士(Count Gustaf Bonde)似乎是將史威登堡與那些驚人之作聯繫起來的第一人。爵士曾是皇家礦務局主席,後來成為一名議員,又成為烏普薩拉大學的校長。他對《天堂與地獄》的觀點持反對意見,覺得它簡直就是一本小說。但不管怎樣,史威登堡的著作還是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為他曾就這些著作寫信給鹿特丹圖書館的一位朋友。他的朋友因此成了史威登堡的熱心讀者,並在爵士的引薦下,與史威登堡建立起書信來往。

在上層人物中,被激起強烈興趣的有前首相特辛爵士(Carl Gustaf Tessin)。他留下的多卷日記,對於研究當時的人與事,是最好不過的資料。爵士曾在日記中寫到:“純粹出於好奇,為了結識這位非同尋常的人物,176035下午,我登門拜訪史威登堡。”後面描述了他與史威登堡會面的情況。他在另一篇日記中寫到:“我從不關心別人的事務,然而對於史威登堡顧問的生平和生活方式,我決心盡吾所能去瞭解,好讓寫傳記的人可以收納有關他的一切。在所有異象家中,他必將佔據最重要的地位。”

出於這個目的,1760630下午,爵士攜妻子、親屬並費森夫人(Countess Fersen)第二次登門拜訪。爵士在描述這次會面的日誌中寫道:“他告訴我說,海德薇格夫人(Countess Hedwig Sack,費森爵士的家嫂)常和他在一起。他說她現在很好——這是他的原話,並保證他所說關於來世的一切都是真的。對於一個在幻想中尋找快樂的頭腦不健全的人,我不知道應該稱其為幸福還是不幸。他送給我一本書,是他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四開本《論大腦》。我看最好有人寫一本《論治療大腦》的書,這正是我們心地善良、令人愉快的紳士所需要的……信仰是最神聖的,不允許受到理性的干涉。”

顯然,爵士雖肯定史威登堡心地善良,待人親切,卻認為他所見的一切都是出於幻想。不過對於自己所下的結論,爵士並不滿足,因為他有繼續閱讀和研究史威登堡的著作。後來他如此評論說:“在所有異象家中,史威登堡先生所描述的很可能是最為清晰明確的。他探討,援引,辯證,溯源,整個系統渾然一體,每個特點都經過深思熟慮而得到樹立。再者,他的著作包含許多新穎、出人意料的轉折,使人整個讀下去不會感到厭倦。”

1761年春,另一起事件的發生進一步激化了人們對史威登堡的興趣。荷蘭駐瑞典大使馬特維爾先生(Monsieurde Marteville)先年四月去世了,一年後,一名金匠向大使遺孀索要一筆數額不菲的費用。遺孀肯定丈夫生前付過款,無奈她找不到收據。馬特維爾先生的生前好友,俄國駐瑞典大使奧斯特曼爵士(Count Ostermann),建議遺孀試請史威登堡相助。她向多位夫人提及深願結識那位卓爾不凡的人物,夫人們同意某天與她同往拜訪史威登堡。

史威登堡彬彬有禮地接待了她們,而後又帶她們參觀花園。遺孀問他在靈界是否碰到過她的丈夫,史威登堡說沒有。遺孀對自己冒昧叨擾表示抱歉,倘若他真如人們所傳的能和死人的靈魂說上話,那能否麻煩先生在靈界詢問大使有關金匠的事呢?史威登堡應承只要在靈界見到大使,定當代為詢問。幾天後,史威登堡在靈界遇見了大使,希望和他說話。大使匆匆忙忙說不行,因為他得回去見他的妻子,有重要的事要告訴她。

據遺孀所說,拜訪史威登堡八天以後,她在夢中見到了丈夫,丈夫告訴她收據放在何處。另有版本還提到大使對夫人所說的話:“親愛的,我知道你在為收據的事煩惱。把我書桌的抽屜拉出來,收據很可能被卷到抽屜後面去了。”這事發生在淩晨兩點左右。遺孀高興得跳起來,在丈夫指示的地方不僅找到了收據,還找到了以前丟失的鑽石髮夾。然後她繼續睡覺,直到九點。十一點左右,史威登堡來訪。遺孀尚未開口,史威登堡說他前晚在靈界見到了大使,大使正好有重要的事要回來告訴她。

比“大使的收據”更令人稱奇的事件則有關“女王的秘密”。和前面的故事一樣,該故事也有多個版本,不同的人所記述的各有差異。其中特辛爵士在私人日記中所描述的可能與事實最為相符,因為與事發時間最近,而且爵士稱他為這傳聞特意拜訪了史威登堡。

爵士在17611118的日記中寫道:“有一條非同尋常的消息正在流傳,促使我向史威登堡本人求證。史威登堡自己說,大約三周前,他與女王在王宮有過一次長談,當時他還請求進獻他所出版的著作。交談中,他述說了許多證實有關天使與天堂的事,在此不能一一細說。最後女王要求他一旦見到她的弟弟普魯士親王,就將親王的情形告訴她。三天前,即上周日,他再次進宮,在呈上他的各種著作以後,請求覲見女王。然後私下和女王說了一些事,特意不讓別人聽見。聽後女王臉色煞白,後退幾步,似乎快要昏倒。她激動地說,這事除了她的弟弟,沒有任何人知道。”

特辛爵士還寫道:“不管這事(以及他在一個半小時內跟我說的另外一些事)看起來多麼不可思議,我覺得將它記下來是可靠的,因為女王明顯的驚愕,所有在場的人能一致證明,其中包括議員卡爾爵士(Count Carl Scheffer)。”特辛爵士的結論是:“這事應該被認為是可靠的。”

另外,丹麥圖格森將軍(Christian Tuxen)也證實此事的真確性。他曾當面詢問史威登堡,史威登堡的答復是:“你告訴我你所聽到的,然後我告訴你哪部分是真的。”於是將軍將他從霍普肯伯爵所聽到的故事述說了一遍,史威登堡說是真的。

根據將軍的記載,女王曾詢問史威登堡幾個問題,興許正是大眾感興趣的。一是他能與過世的人說話的傳聞是不是真的,史威登堡回答是。二是他的這種異能是否有可能傳遞給別人使用,史威登堡說不能。三是他與能任何死去的人還是僅僅與特定的人說話,史威登堡說不能與任何人,只能與他在世間所認識的,或是在書中讀到過的,例如偉人、英雄,反正是能有所觀念的人。從不認識,不能形成任何觀念的人,他不能與他們說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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